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北纳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纳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北纳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1099号5栋1-4层101、201、301、401室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厂区建筑面积4089.6m2,年产中空纤维纳滤膜30万m²、中空纤维超滤膜30万m²、MBR中空纤维膜40万m²、膜组件40000套、膜分离设备组件2000套。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进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纳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永慧 联系电话:13826481257 邮箱:250641722@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1099号5栋1-4层101、201、301、401室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8826254886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北纳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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